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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官网入口最新最全!2020年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小学学区划分公布建议收藏为了规范2020年钦南区主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和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和钦州市《2020年钦州市主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指导意见》(钦招考委〔2020〕2号)精神,结合当前钦南区主城区小学办学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等法律法规,根据本地户籍学龄人口、随迁子女等入学需求情况,统筹钦南区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年满6周岁(截至8月31日)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切实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落实“双线四包”和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全面排查本地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落实登记、劝返和报告等制度,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020年钦南区主城区小学服务区域范围为钦州市区内钦南区行政管辖的区域。招生对象:至2020年8月31日止年龄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钦州市区内钦南区行政管辖区域常住户口、进城购房定居人员、市区外调入市区工作人员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出生申报入户与所入户的亲属共同生活形成抚养关系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亲属一方构成法定监护关系(包括指定监护关系、选定监护关系等,下同)的适龄儿童。
1.由市区外调入市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和所有制大型企业管理型、技术型人员随迁子女。
2.西从子材西大街与钦州湾大道交叉路口往南沿钦州湾大道东面街到大花坛,再从大花坛沿南珠大街东面街接天涯路过白沙街南路口接中山路北路口,再往南沿中山路东面街到中山路与钦江河堤交汇处。
1.东从中山路北路口往南沿中山路西面街到中山路与钦江河堤交汇处,再往南沿钦江河堤到市水运三公司止。
1.东从子材西大街与钦州湾大道交叉口往南沿钦州湾大道西面街到大花坛,再从大花坛沿南珠西大街西面街到天涯路口,再往西沿天涯路北面街接白沙街,再从天涯路西路口往南沿白沙街西面街到与新兴街交叉口止。
4.北从子材西大街与文峰北路交叉口往东沿子材西大街南面街到子材西大街与钦州湾大道交叉路口止。
4.北从子材西大街与文峰北路交叉口往西沿子材西大街南面街到子材西大街与北部湾大道交叉路口止。
5.从北部湾大道与南珠西大街交叉口往西沿南珠西大街到钦州市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临街的预备役三团、原大蚝加工厂、钦州市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等单位,新天地花园、华信香江花园、怡和花园、蓝天丽都等小区。
5.松明塘、老罗坪、松柏山、黎合江、沙埠村天博官网,黎合江大转盘至扬帆大道与金海湾东大街交叉口路段临街住宅小区。
3.西从子材大桥东桥头往南沿钦江河堤到泥兴街(规划建设)西路口,再往东沿泥兴街北面街到泥兴街与杨帆大道交叉口天博官网,再往南沿杨帆大道东面街到杨帆大道与南珠东大街交叉口止。
2.南从南珠东大街与蓬莱大道交叉口往东沿南珠东大街(规划建设)北面街到绿州北路与南珠东大街交叉口止。
2.南从扬帆大道与兰海高速公路交叉口往西到沙埠镇油路村委行政区,再沿着油路行政区北边沿到大石鼓村委行政区,再沿大石鼓村委行政区南边沿往西到钦江边止。
1.公办学校按学区免试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公办学校采取划片招生,确保适龄儿童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适龄儿童根据自己所属招生对象类别,就近选择一所小学报名。各小学按学区免试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
2.民办学校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范围实施免试招生。如承担政府委托办学任务的,则按所委托服务区域招生。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坚持“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符合规定条件就读小学一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子女、消防救助人员子女、支援湖北省医疗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根据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安排就读。对经市、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按自治区、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报名招生工作期间,各报名点要做好防疫工作,认真研判报名时期疫情情况,制定报名招生工作疫情防控标准及报名场所的防疫措施,配足防控物资。做好对学生、家长及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报名、招生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通风良好。学生、家长需配合学校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每位适龄儿童根据自己所属招生对象类别,只能就近选择一所小学报名,如果发现在两所及两所以上小学(含钦南区、钦北区城区小学)报名的,视为其住址无法确定,作调配生安排处理。
已经入学的适龄儿童,不得重复报读一年级(不得留级),重复报读一年级的,一经查实,一律退回原学校,按正常升入二年级就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负责。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交。如果所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法确认时,此材料视为无效材料,作调配生安排处理。
在同一户口本天博官网,则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和适龄儿童户口两本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中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登记页复印件(1份);监护人非父母的,须提供监护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户籍所在地法院、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1份)。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购房交款原件(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及复印件(1份)。
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水费和电费通知、缴交水费和电费凭证(2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可以是手机短信截屏打印)。
②所租房屋的房产证或房产权属凭证(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和银行合同及票据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水费和电费通知、缴交水费和电费凭证(2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可以是手机短信截屏打印)。
(1)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和适龄儿童户口两本户口簿),户口簿中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登记页复印件(1份);监护人非父母的,须提供监护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户籍所在地法院、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水费和电费通知、缴交水费和电费凭证(2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可以是手机短信截屏打印)。
2.学区内购有房产并入住,没持有房产证,有购房完整手续的(含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和银行合同及票据),户口没有迁入的。
(1)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和适龄儿童户口两本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中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登记页复印件(1份);监护人非父母的,须提供监 护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户籍所在地法院、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①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和购房银行合同及票据原件(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及复印件(1份)。
②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水费和电费通知、缴交水费和电费凭证(2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可以是手机短信截屏打印)。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户口簿、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钦州市户口人员除外)、住所证明、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和适龄儿童户口两本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中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登记页复印件(1份);监护人非父母的,须提供监护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户籍所在地法院、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所租房屋的房产证或房产权属凭证(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和银行合同及票据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水费和电费通知、缴交水费和电费凭证(2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可以是手机短信截屏打印)。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由市区外调入(或考录)市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国有、非国有大型企业以及招商引资企业工作的管理型、技术型人员,提交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调动报到证(或考录通知)原件和复印件(1份)。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进钦州市区经商办企业人员,需经商办企业6个月以上(2020年1月11日前),提交营业执照、税务证明(2项材料中其中一项)原件及复印件(1份)。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子女、消防救助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根据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安排就读。报名须提交的材料:①父或母身份证明;②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子女与父或母户口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支援湖北省医疗人员子女,根据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安排就读。报名须提交的材料:①父或母支援湖北省新冠防疫医疗证明;②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经市、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按自治区、市、区有关规定办理入学就读。报名须提交的材料:①父或母高层次人才证明;②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优待群体按规定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名,请各相关单位派人员于7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报交钦南区教育局基教股。
报名材料分类整理分为常住人口、进城购房定居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进城购房定居人员随迁子女按房产证类、购房合同类分类,市区外调入(或考录)市区工作人员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按工作调动(录考)类、经商办企业类、劳动务工类,录入《2020年钦南区主城区小学新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电子文档和同式纸质文本各1份,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每人一份,按《报名汇总表》中的顺序标上序号整理。
钦南区主城区各小学于7月23日前将《报名汇总表》纸质文本和整理好的每人一份报名材料报送钦南区教育局基教股,同时将《报名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基教股邮箱:。
2020年钦南区主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审批工作,由钦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审核,钦南区人民政府审批。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规定,遵循辖区常住户口户主适龄子先安排,非常住户口适龄儿童按居住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安排和相邻学区调配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确保我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就读。
1.优先确保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子女、消防救助人员子女、支援湖北省医疗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常住人口户主子女入学。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按自治区、市和区有关规定办理。
2.其次根据各小学学位情况,安排购房定居人员随迁子女,按购房入住有房产证、购房入住无房产证顺序依次审批,当某小学安排到某一类学位不足时,按入住时间先后安排,剩余的调配安排到邻近有空学位的小学。
3.最后根据各小学学位情况,安排市区外调入(或考录)市区工作人员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按工作调动(录考)类、经商办企业类、劳动务工类顺序依次审批。当某小学安排到某一类学位不足时,按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安排到邻近有空学位的小学,城区小学学位已满时,不再安排到公办小学就读。
(三)钦州市钦南区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由学校按《钦州市钦南区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