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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全国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哺乳假、生育待遇最新标准
天博全国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哺乳假、生育待遇最新标准2022 年 8 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大家关心的生育休假、生育待遇标准也有所变化。
依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职工结婚或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天 ~ 3天婚丧假。婚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不少人疑惑,再婚者是否享受婚假?依照我国相关规定,再婚者与初婚者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 女职工享受 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无论是头胎还是二胎,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妻子产假时间计算方式如下(各省市难产假、奖励假天数有差别,具体参照当地政策):
全国 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产假天数从158天至365 天不等,其中河北、内蒙古、浙江、陕西四省产假依据 1孩、2孩、3孩情况分不同天数天博。福建省产假天数由用人单位在区间内自由确定。
全国 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在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了男方陪产假(部分地区称护理假、照顾假、看护假),陪产假时间从 10 天到 30 天不等,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去年至今,二十多省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子女三周岁以内的夫妻,每年双方各享受 5 天至 30 天育儿假。重庆例外,规定子女六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可休育儿假。
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国家并未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要的产检,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便利条件,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目前有 18 个地区的地方性政策中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 5 天~20 天的护理时间。
依照《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患有重度痛经以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用人单位可适当给予 1 天至 2 天的休假。目前,包括北京、河南、陕西、浙江、江苏、辽宁等在内的 10 多个省份,均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项权益。
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期间工资,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哺乳假是指在宝宝出生后一年内,妈妈可以在工作时间内,享受每天两次 0.5 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1 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 1 个婴儿天博,每天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
除了各地区规定的孕期、产期休假外,女职工享受的待遇还有:产期工资和生育津贴,虽然两者在实际中往往合二为一,但是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一样的。
生育津贴:承担主体是社保机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产假工资:支付主体是用人单位,是职业妇女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的个人报酬。
例: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 6500 元,她所在公司月平均工资为 7000 元,以平均工资为准,其中 500 元由公司补足。
例: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 7000 元,她所在公司月平均工资为 6500 元,以生育津贴为准,超平均工资的 500 元公司不能克扣。
重要提示:女职工产期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假设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 4000 元。以深圳顺产 98 天产假、难产 128 天产假计算:
1. 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小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60% 的天博,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60% 计算;
2. 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大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3 倍以上的,按上年度本质职工平均工资 3 倍计算;
大部分城市想领取生育津贴都有一定门槛,需要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一定时间(一般是 12 个月),还要求在一定时间期限内申领生育补贴,过期就无法申领。
福建省也出台规定,福州、漳州、三明参保人员,未连续缴满 12 个月,享受一半的生育津贴待遇。
8 月 17 日,国家医保局公开表示,我国未婚已育女性办理生育津贴,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后续也会督促地方落实。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 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因工作需要,单位当年不能给假的,或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5 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教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