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天博城中村自治 务实变通好过一味否定
天博城中村自治 务实变通好过一味否定龙华南景新村设立“户主委员会”,其实际性质类似一般的小区业委会,成了居民发声的代表,沟通解决了不少久拖不决的社区难题,并与物管处形成合作制衡的机制,这在深圳城中村自治层面尚属首创。尴尬之处在于,城中村的农民房或小产权房,从体制和法律上看仍属违建范畴。因此,南景新村的“户主委员会”又和业委会有本质区别,其名称也是为了规避此点而起。
名头有了,组织有了,但没有具备法律效力的公章,去办事靠一堆人手写签字实在不便,开始阶段甚至都不被物管处承认。反复申请上报一年多,上月底借着龙华新区推行城中村居民自治的东风,“户委会”终被默许,得以形式上揭牌了。除此之外,龙华新区城建局还会给其一定资金支持,日后或许还会设立激励机制,假如试点成功,也不排除向其他城中村推广。
不过,有限度的扶持也只能到此为止,南景新村“户委会”公章问题还是一时难以解决,违建区域自治组织还是暂时不能转正。但考虑到涉及小产权房的制度灰色地带,龙华城建局如此态度已算开明务实。
城中村农民房和小产权房的违建问题不必讳言,但它们在全市尤其是原特区外普遍存在也是事实。以龙华为例,正规花园小区和城中村的房屋比例达到1:3,有1间正规产权房子就有3间违建房与之对应。一直以来,由于城中村如此的性质,官方对其态度多以坚持原则规避风险为主。农民房和小产权是违建房,其建设和拥有者都是违规主体,此群体成立个什么组织天博,进行个什么创新,当然不能被承认,更遑论支持了。
但另一方面天博,如此坚持并不能掩盖城中村管理问题的存在。城中村脏乱差、治安隐患多、还是犯罪策源地,没人管还是不行。前些年政府花大力气、大价钱推进并扶持物管进村,但扶持期一过大量物管单位就退出来了,原因在于收不到钱总亏本。道理很简单,此处是我的地盘,凭什么听你的,所以物管花钱办事时没人理,一到收钱时总会有居民跳出来。此外,原村民还会想,这办物管公司是个商机啊,既然如此,何不把外人赶走自己来做。再退一步讲,没有退出的物管处行为不受制衡,想涨价、涨多少都是自己说了算,也很可能激起居民之忿天博。南景新村“户委会”便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
一边是大量存在的城中村管治太难,一边是坚持违建原则不松口,假如此种情形一直持续下去,说不定就是死结。另一方面,南景新村“户委会”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还有龙华新区创业花园的楼长协会,楼长互相协作整日在社区巡视,比执法队还管用。至少,目前他们的目的还算单纯,没有工钱义务工作,“就是为了让自己家更好,亲友来了也有面子。”
城中村居民自治的效应,龙华新区城建局看到了,想走回钢丝,摸着石头过河,一方面小心翼翼不触碰政策红线,另一方面于有限范围内给予默许和支持。相比于此前一味否定的冰冷面孔,至少可以看到居民的努力有了回应,官方的态度在务实基础上有了变通。换一个角度换一种方式,或许守住原则和解决问题并不矛盾,两条腿走路也能更加稳妥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