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章程》,为做好学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国家公费师范、国家优师专项、中外合作办学、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非生源定向就业、体育单招、港澳台侨和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条2024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0120名,招生专业106个。招生计划根据历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分配,并向中西部地区和重点高校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倾斜。国家公费师范、国家优师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求分配。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使用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十一条2024年学校共有17个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学习统一的基础课程后再根据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其中植物生产类新生,入学时由学校随机分配到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按大类统一培养,再分流到各专业及相应学院。
第十三条西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心理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等6个专业,由西南大学分别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天博体育官方平台入口、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以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
第十四条西南大学北碚校区、荣昌校区分设单独学校代码招生,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录取的考生就读地点为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录取的考生就读地点为重庆市荣昌区学院路160号。学生进校后的专业转换按照《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2024年学校艺术类各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学校录取时以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安排见《西南大学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学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天博体育官方平台入口。
第二十二条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录取要求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二十三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艺术类天博体育官方平台入口、体育类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如存在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则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参考其专业志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到相关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在进档考生(不含艺术类天博西南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体育类)专业安排时,如遇投档成绩与专业志愿均相同的情形,“3+1+2”模式改革省份的历史类考生参考历史、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物理类考生参考物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3+3”模式改革省份的考生参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类考生参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参考理综、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七条学校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21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文化成绩也相同的情形,参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教师资格申办地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相关要求。学校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部分“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中不予录取的情形,详见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
第三十四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三十五条国家公费师范生入学前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入学前须签订《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非生源定向就业计划师范生入学前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生源定向就业协议书》。
第三十六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700-55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学年4500元/年、三四学年105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37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在西南大学就读期间38000-5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在西南大学就读期间5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专业在外方高校就读期间,按相关合作高校学费标准向外方合作高校缴纳学费;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十七条学校构建了完整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学费补偿国家助学代偿、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奖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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