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全长6322米,道路宽度24米,道路横断面由3米人行道+16米宽车行道+3米宽人行道组成,路面结构采用沥青砼面层的道路工程及铺设给水管网(DN1000mm)3396米、排水排污管网(DN1000mm)3510米、路灯等配套设施工程
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所有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道路工程、建筑小品工程、室外雨污排水工程、交通安全工程、景观给水工程、弱电工程、强电工程、室外总平自来水工程等
犀和社区综合体提升、沱江河绿道驿站建设及周边绿化,道路改造、周边景观与配套设施(犀团路,校园路)。其中道路改造、绿化景观工程总面积30768㎡天博,沱江河绿道驿站工程建筑面积1678.28㎡
教堂用地旁道路(道路长468m、宽24m)、燃气公司旁道路(道路长114m、宽12m)、移动公司至望城大道道路(道路长729m、宽20m)、江南大市场侧道路(道路长90m、宽12m)、人社局至五一路道路(道路长127m、宽12m)、状元府邸旁道路(道路长114m、宽11m)。
本项目整治道路长度共计24.043公里,车行道面积277576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43930平方米。(1标段:包含22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度约6589m,车道总面积约50582㎡)
项目位于高新区(南区)南部新川创新科技园内,包含道路工程、排水管网工程、电力浅沟工程。设计起点接新成仁路,设计终点接东环线,主要段红线
建道路、排水天博、电力浅沟、绿化、路灯、交安、给水、燃气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全长约680米、宽约30-45米,总占地约44353平方米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天博。元指人民币元。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天博杨柳河东侧商业地块配套道路项目施工标段评标结果公示